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六月一日開始實施。該法案是否是熊孩子的“護身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對此回應了社會上一些這樣的聲音,他26日在北京說,熊孩子稱謂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理念,一定程度是戴著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承載著中華的未來希望,通過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由于極個別未成年人犯了罪錯,把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郭林茂強調,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特殊群體,作為一個重要群體,他們的心理還比較不成熟,認知水平比較低,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差。只有一小部分未成年人違法,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該歸于成人,而不能簡單地歸于未成年人自己。對于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挽救的方法,使其重新健康成長,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做法,何況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中華民族,有著優良傳統文化的民族。
法研堂認為,樹立正確的兒童觀也是解救當前學前教育錯誤教育觀的一劑良藥。傳統觀念中忽視兒童、把他們當做小大人、當做沒有獨立權利的個體、只是成人的附庸等等,忽視兒童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忽視兒童是有內在發展潛能的,他們具有不同于成人的自己的世界。
學校、家庭在對青少年兒童培養的時候,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是我們正確對待兒童的重要前提,也是解救教育的當務之急,一刻也不能耽擱。健康的法治校園環境創設、良好的社會道德風氣以及家長有足夠的耐力和信心,抓住孩子成長的關鍵期,選擇合適的方式方法,就會對青少年兒童成長有正向的促進作用。